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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禁用组分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
时间: 2022-11-18点击量: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资讯: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中禁用组分酸性红73和溶剂红1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制完成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27日。主要起草单位有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保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文件的被测物质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禁用物质。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若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国家有限量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规定限量的,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目前我国尚未规定该物质的限量值,本文件的制定,仅对化妆品中测定该物质提供检测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中酸性红73(CI 27290)和溶剂红1(CI 12150)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指甲油、唇膏、粉底等化妆品中酸性红73(CI 27290)和溶剂红1(CI 12150)的测定。本文件酸性红73和溶剂红1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0335 mg/kg,定量限为0.100 mg/kg。

  所需仪器设备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析天平,感量为0.001 g 和0.0001 g;超声振荡器;离心机:(转速≥10000 r/min);滤膜:孔径0.22 μm;具塞比色管,10 mL或25 mL;涡旋振荡器。试样经四氢呋喃、氨水溶液、甲醇超声分散提取后离心,0.22 um 的滤膜过滤,溶液注入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本标准采用外标校准曲线法定量测定。以各染料的标准溶液浓度为横坐标,各自的定量离子的峰面积为纵坐标,做标准曲线线性回归方程,以试样的峰面积与标准曲线比较定量。

  试样溶液中各染料的响应值应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超过线性范围则应将提取液稀释后测定或增加提取溶剂的量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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