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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TCC 195 吸湿速乾织物验证规范
时间: 2018-05-29点击量: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吸湿速乾织物产品其传导液态水分及速乾程度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方法。
 
用语释义
1、吸湿速乾织物:为达成乾爽舒适之穿著效果,织物应具备吸收液态水分并迅速传导远离皮肤、蒸发乾燥之机能。
2、织物对水分扩散能力:水滴于织物上扩散的速率,亦即织物瞬间吸收液态水分并传导的能力。
3、织物对水分乾燥速率:织物吸收液态水分后之乾燥速率。
4、织物吸水速度—滴下法:吸水速度系测试织物吸收液态水分的速度,系採用水滴滴在试片上,自水滴被吸收至不再有镜面反射所需的时间评估。
5、织物吸水速度—蕊吸法:系测试织物吸水速度之方法,将垂直吊挂之试片下端浸入水中,经一定时间后,以其上昇之水迹高度(mm)表示吸水速度。
 
试验方法(摘要)
1、织物水分扩散能力试验法:
1.1、定义:水滴于织物上扩散的速率,亦即织物瞬间吸收液态水分并传导的能力。
1.2、适用范围:一般强调快速吸水或排汗的梭织、针织及不织布,不受布面颜色、组织、
密度的限制,但不适于毛圈及毛绒织物之正面及厚重布匹。
1.3、测试环境:依 CNS 5611 纺织试验温湿度标准状态之规定,温度 20±2 ℃,相对湿度65±2% R.H.。
1.4、取样与准备:依 CNS 12915 第 3 节。
1.5、试验方法:试样正面(或双层以上结构织物之「吸水层」布面)向上平放,以显微摄
影机(CCD)镜头对准试样,以精密滴管(0.2~1 mL)在滴管尖端距试样表面 1 cm 高处,一次滴下 0.2 mL 水。使用影像处理分析系统记录滴下后5、10、20、30、60、90 秒之水滴影像,并分别计算扩散面积,以 mm2表示。取五处不同位置重覆实验,平均后得出随时间而变化的扩散速率曲线,并以第 20 秒的扩散面积(mm2)实验结果进行评级。
1.6 报告:
(1)扩散面积平均值(mm2)。
(2)试验方法:FTTS-FA-004。
(3)试验结果可依需要注明为「未水洗」或「水洗 X 次」,建议水洗次数为 5 次,AATCC135-2010。
 
织物乾燥速率试验法:
1、定义:织物吸收液态水分后之乾燥速率。
2、适用范围:一般强调吸收液态水分后快乾之梭织、针织及不织布。
3、测试环境:依 CNS 5611 纺织试验温湿度标准状态之规定,温度 20±2 ℃,相对湿度65±2% R.H.。
4、取样与准备:依 CNS 12915 第 3 节。
5、试验方法:将调整后之 5×5 cm2 正方形试样,正面向上置于微量天秤(精度 0.001 g或以上),以电脑连线记录乾布重 Wf(g)。在试样正中间处以精密滴管(0.2~1 mL)于滴管尖端距试样 1cm 高处滴下 0.2 mL 水,开始记录布样湿重 Wo(g),设定实验时间长 100 分钟,并记录期间每隔 1 或 10 分钟之重量变化 Wi(g)。
依公式计算「残馀水分率(Remained Water Ratio-RWR)」,所表示的是布样中的水分率随时间变化,由 100%至 0%的蒸发速率曲线,以第 40 分钟之残馀水分率作为评级标准。
第 40 分钟残馀水分率(%)=(Wi-Wf)¤(Wo-Wf)×100%试验结果可依需要注明为「未水洗」或「水洗 X 次」,建议水洗次数为 5次,AATCC 135-2010。
 
报告:
(1)第 40 分钟残馀水分率(%)。
(2)试验方法:FTTS-FA-004。
(3)试验结果可依需要注明为「未水洗」或「水洗 X 次」,建议水洗次数为 5 次,AATCC135-2010。
3、织物吸水速度试验法—滴下法
3.1、定义:吸水速度系测试织物吸收液态水分的速度,系採用水滴滴在试片上,自水滴被吸收至不再有镜面反射所需的时间评估。
 
适用范围:一般强调吸湿排汗的梭织、针织及不织布。
测试环境:依 CNS 5611 纺织试验温湿度标准状态之规定,温度 20±2 ℃,相对湿度65±2% R.H.。
取样与准备:依 CNS 12915 第 3 节。
试验方法:在试样中採取约 20×20 cm2 试片 5 片。试片装入试片保持框架,以滴管尖端距试样表面 1 cm 高度,滴下一滴约 0.04 mL 水滴,并以码表测定自水滴达到试片之表面起,直到不再呈现镜面反射,只留下湿润痕迹所需之时间,至 0.5 秒之单位。
 
报告:
(1)种类。
(2)测定面。
(3)吸水速度(秒)(不再出现镜面反射之时间)及其平均值(秒)。
(4)试验方法:CNS 13905(纤维製品吸水性试验法)或 JIS L 1907-1994 或 AATCC 79-2000。
(5)试验结果可依需要注明为「未水洗」或「水洗X次」,建议水洗次数为5次,AATCC135-2010。
 
织物吸水速度试验法—蕊吸法
1、定义:系测试织物吸水速度之方法,将垂直吊挂之试片下端浸入水中,经一定时间后,以其上昇之水迹高度(mm)表示吸水速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高吸水性以外之试样。
3、测试环境:依 CNS 5611 纺织试验温湿度标准状态之规定,温度 20±2 ℃,相对湿度 65±2% R.H.。
4、取样与准备:依 CNS 12915 第 3 节。
 
试验方法:装置及器具包含水槽(小于水平棒支持框之宽度)、水平棒支持框(能装设水平棒并具有使其垂直降入水槽之构造者)、水平棒(具防水性且能装上试片之材料者)、标尺(于CNS 7548中规定者)。自试样中依经向及纬向分别採取200×25 mm之试片各5片,将试片固定于装有水(CNS 9179规定者,温度为20±2 ℃。如因水迹不易读出,可使用少量水溶性染料之水溶液)之水槽水面上所支撑之水平棒上,降下水平棒并调整试片使其下端浸泡于水中10分钟(浸水深度0.5 cm),其后测定水因毛细管现象所上昇之高度,至1 mm之单位。
各试片之水上昇高度,依经向与纬向分别计算出其平均值,并依CNS 2925简化成整数值。
 
报告:种类;染料名称(如使用水溶性染料时);经纬向之吸水速度(mm/10分钟)及经纬向各别之平均值(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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